受理号:
24400000020220926143420624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股权转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网上可以办理吗
内容:
股权转让的转让方为个人,已经交由管理员审批通过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网上进行申报缴纳的吗?
咨询人:
梁超铭
咨询时间:
2022-09-26 14:3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9-27 10:07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1)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2)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申报纳税并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是指(满足多项的,按孰先确定):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或其他股权转移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3)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的,办理申报时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办理申报时应按规定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拨打广东税务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或进一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粤税通-我的车辆-车辆购置税申报,即可办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