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降费减负-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在线访谈
时间:2021-12-08 15:00 - 16:00
嘉宾: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举办的“降费减负-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市税务局、海珠区税务局的各位嘉宾与大家进行线上交流。欢迎嘉宾到来。
2021-12-08 15:00:05
主持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2021-12-08 15:02:05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2021-12-08 15:02:16
主持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
2021-12-08 15:02:28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2021-12-08 15:02:40
主持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2021-12-08 15:02:52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各位网友,主持人,大家下午好!
2021-12-08 15:03:20
主持人
陈局,您好。可以给各位网友介绍一下本次在线访谈主题“降费减负-社会保险费政策解读”的背景吗?
2021-12-08 15:04:11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感谢主持人。各位网友们,你们好!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结合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广州税务将竭尽全力在社会保险费各项优惠政策落实上做到精准辅导、精细服务、精确享受,在申报服务上不断优化“非接触式”办费功能,积极支持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为了支持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减轻广州市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我市出台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阶段性惠民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2021年7月至9月,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率;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20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
2021-12-08 15:06:14
主持人
谢谢陈局的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们提出了什么问题。
2021-12-08 15:07:52
早饭哪有晚饭香
听说今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继续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对吗?
2021-12-08 15:08:22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今年7月至9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即3.5%)征收。
Otaku-milk
减半政策结束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还有其他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吗?
2021-12-08 15:11:10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
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降低为5.45%(含生育保险费率0.4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7%。
真知灼见
我们公司7月、8月已经申报缴费,职工医疗保险费为什么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
2021-12-08 15:14:55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我局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对2021年7月、8月未享受减半征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缴费单位,已通过适当方式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落实减免政策,缴费单位无需上门办理任何手续。
小乖
如果企业补缴之前月份的社保费,是否也可以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呢?
2021-12-08 15:17:09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本次落实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部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通过调减9月、10月的单位缴费率的方式实现。对符合减半征收的缴费单位正常补缴所属期2021年7月至9月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3.5%征收。
星期八再约
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有变化吗?
2021-12-08 15:20:56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
2021年9月起至2021年12月底,按2020年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调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22年1月起,恢复按2021年社保年度的相应标准调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相同的同步调整。
参两先生
除了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优惠政策,其他险种还有目前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吗?
2021-12-08 15:23:49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其他险种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包括工伤保险,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从2021年5月1日起对各类行业对应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0.2%,0.4%,0.6%,0.8%,0.9%,1.0%,1.2%,1.4%。在我市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现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比例从规定的30%统一调整为50%,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还有失业保险从2019年10月1日起调整的浮动费率,分为0.32%、0.48%和0.8%三个档次,个人费率为0.2%。上述浮动费率适用对象为在广州地区参加失业保险满五年的用人单位。对于在广州地区参加失业保险不满五年的(含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单位费率按0.48%征收,个人费率为0.2%。该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4月30日。
秋是倒放的春
网上可以办理哪些社保业务呢?
2021-12-08 15:28:43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之一就是要大力推行优质高效的智能税费服务,减轻办税缴费负担,为此,广州税务一直在不断优化完善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功能,积极回应缴费人诉求,实现基本覆盖全人群、全险种和全区域,支持单位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网上办理日常业务,支持个人缴费人通过“粤税通”掌上办理日常业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2021年“网上办”新增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费登记注销、非全日制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和解除非正常户等多项功能。
冬天快乐
现在社保有哪些线上缴费渠道?
2021-12-08 15:31:41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
缴费单位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办理渠道通过三方协议缴款、银联、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等方式完成缴费。 (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清缴】→【缴款】→可选以下方式缴费:三方协议缴款、银联缴款、微信缴款、支付宝缴款、聚合支付缴款。 (二)粤税通。微信内搜索“粤税通”小程序办理:【选择企业业务】→【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可选以下方式缴费:三方协议缴款、银联缴款、微信缴款、支付宝缴款、聚合支付缴款。 (三)“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内搜索“广东税务”办理:【微办税】→【选择企业业务】→【社保业务】→【社保缴费】→可选以下方式缴费:三方协议缴款、银联缴款、微信缴款、支付宝缴款、聚合支付缴款。
小肥脸
企业没有及时增员参保(属于12个月以内),如何申请补缴?
2021-12-08 15:35:46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对首次增员的员工申请办理12个月内的社保费补申报,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员操作时,按其实际入职的月份填写“实际参保时间”,然后从实际参保时间起逐月进行社保费申报即可。以2021年7月申请办理为例,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增员登记】,在“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实际参保年月”栏:填报员工实际入职时间,最长可向前填报12个月,如:选择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逐月办理申报后即可缴款。
幻影
请问2022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扣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12-08 15:38:36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税务机关在收到参保机构传送的参保数据后,将分批进行银行账户扣费工作,参保人需确保在登记的银行账户里备留足额款项并保持账户状态正常,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冻结、锁定等原因导致扣费失败。
元气猫咪
请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后的查询方式有哪些?
2021-12-08 15:41:04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目前,以电子扣费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成功扣款后可通过银行相关平台进行扣费查询。因扣款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费失败的,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需在扣费账户里备足款项,确保下次扣费成功。 缴费人是通过网上缴费方式自行清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按以下方式查询: 1.可以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办理,或“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现可直接点击“微办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粤税通”小程序【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进行办理。 2.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办理,【服务】--【税务】--【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进行办理。 3.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后以“个人身份”进入办理【我要办税】--【社保费】--【城乡居民业务】--【个人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缴费情况查询】。
消沉时
请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最低缴费金额多少?
2021-12-08 15:44:22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
从2021年12月1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涉及的险种是失业保险。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300元,由系统自动调整缴费基数下限。
January
请问新入职员工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2021-12-08 15:45:12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
新开办单位的从业人员、重新参加再就业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以起薪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项的金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小哥
城乡居民医保为什么有些扣300多,有些扣483?
2021-12-08 15:46:00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3元,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83元。
茶余闲谈
请问达到退休年龄时医疗未够累计年限,能否延缴医疗保险?
2021-12-08 15:47:03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七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下列人员(以下统称退休延缴人员),可以继续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或者用人单位领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 (二)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延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四)符合国家和省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定可以在本市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陈年旧事
请问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企业要调整工资吗?还是系统自动调整?最低扣费金额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分别多少?
2021-12-08 15:48:30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
是由系统自动调整缴费基数下限。从2021年12月1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00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涉及的险种是失业保险。
二胎妈妈
我女儿3岁,12月2日扣医保是三百多,我儿子1岁12月6日扣费就四百多,是不是和年龄有关?
2021-12-08 15:50:27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3元,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83元。建议您进一步核实参保登记信息。
十八十八
请问增员时“人员类别”应如何选择?
2021-12-08 15:51:26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用人单位根据在劳动部门用工备案时的人员身份进行填写。一般实施合同聘用制的企业,可根据“工作岗位”判断其身份,如一般员工选择【工人】,属于管理层则选择【干部】身份;另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等类型的用人单位,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确定管理层人员是否属于【干部】身份。
市民甲
最低工资调整后,灵活就业缴费金额是马上调整还是明天7月调整?
2021-12-08 15:53:36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最低工资调整后涉及的险种是失业保险,目前暂不涉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险种。
英俊小哥
请问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未够15年,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在广州延缴?
2021-12-08 15:54:14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卢民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六点,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要先判断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需按其户籍情况进行判断: 1.广州户籍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前在广州有养老保险参保记录,即可申请,异地缴费历史问题需咨询人社部门如何办理转移手续。跨省流动就业的广州户籍人员,可按“66号”文第六点原则确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如在其他地区参保缴费满10年,符合参保地延缴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以在参保地申请延缴。 2.广东省内户籍参保人。(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已有参保记录,最后参保地是广州,且在广州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5年。(含正常缴费、补缴、一次性缴费等实际缴纳情况,不含视同缴费和异地转入缴费历史) 3.外省户籍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当月,在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历史累计满10年且不满15年。(含正常缴费、补缴、一次性缴费等实际缴纳情况,以及视同缴费和省内转入的养老缴费历史,不包含省外转入的缴费历史。)
创科公司
今年疫情期间,还会有制造业相关的社保优惠政策吗?
2021-12-08 15:58:55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汉钗
您好!疫情期间,我市出台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阶段性惠民政策。同时,在我市现行工伤保险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现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比例从规定的30%统一调整为50%,执行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还有下调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分为0.32%、0.48%和0.8%三个档次,个人费率为0.2%,执行期限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Helen
95-99年的未交社保,单位可以给员工补缴吗?
2021-12-08 15:59:25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钟结锋
要根据您当年具体的用工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补缴政策,如果符合政策的,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补缴。
主持人
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2021-12-08 16:00:22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粤税通-我的车辆-车辆购置税申报,即可办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