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061814553165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入伙、减资、增资,变更频繁是否涉及的所得税管理问题
内容:
如:1.有限合伙企业减资、增资是否涉及合伙人个税缴纳问题?2.退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应结算清楚?3.在变更中引起股权结构变化后原合伙人股权稀释,是否视同股权转让计算个人所得税?4.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新成员溢价入伙)股权溢价产生的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是否缴个税?
咨询人:
边先生
咨询时间:
2020-06-18 14:4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6-28 16:17
回复内容: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合伙企业增资、减资等情形下可能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由于在不同情况下所涉及政策较为复杂,因未清楚您的实际情况,建议您可针对具体情形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粤税通-我的车辆-车辆购置税申报,即可办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