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60417054187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关于正确操作委托代收款的事宜。
内容:
公司正在讨论为另一家公司代收款的业务项目,但是对此了解比较少,所以来咨询是否可以实行。1.公司应该怎么与委托方建立税局认可的合法委托代收款关系?2.公司代收款收到的款项会被视为销售收入吗?3.看到网络上一些网友介绍代收款会被质疑有避税嫌疑,请问如果能确保每一笔收款委托方都会开出发票对应,这样能规范操作不被嫌疑吗?谢谢解答疑问。
咨询人:
刘诗韵
咨询时间:
2021-06-04 17:0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南沙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11 17:30
回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请您补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具体提供哪项应税行为,所属代收款业务具体情况,具体为什么行业类型等)以便我们提供咨询服务,建议您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或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业务类型咨询了解。 我们不提供税收筹划服务,建议您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申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粤税通-我的车辆-车辆购置税申报,即可办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