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税务局:大中企业拆分成小型微利企业避税问题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受理号:

1440000002019031022543962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大中企业拆分成小型微利企业避税问题

内容:

财税【19】13号文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资产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的所得税率,广东省省目前是否存在大中企业为避税拆分小型微利企业趋势?

咨询人:

周英杰

咨询时间:

2019-03-10 22:5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3-14 17:55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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