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19031022543962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大中企业拆分成小型微利企业避税问题
内容:
财税【19】13号文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资产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的所得税率,广东省省目前是否存在大中企业为避税拆分小型微利企业趋势?
咨询人:
周英杰
咨询时间:
2019-03-10 22:5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3-14 17:55
回复内容:
广东税务12366回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本栏目仅受税收政策业务的问题咨询,非涉税业务方面的问题请您另行咨询相关部门或自行查看相关法律法规。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广东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粤税通-我的车辆-车辆购置税申报,即可办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