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税务:[12366热点问题]海南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企业的社保费如何办理“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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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热点问题]海南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企业的社保费如何办理“缓缴”?

来源: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0-07-13

答: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从2020年8月起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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