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企业因疫情影响延长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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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企业因疫情影响延长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0-07-21

海南省企业因疫情影响延长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答:海南省从2020年8月1日起恢复正常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参保企业2020年1月至7月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的,应在8月底前办理。企业在8月底前办理相关业务,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3月6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延长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期限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发〔2020〕32号),明确了允许延长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期限的范围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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