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务局: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可以申请退车辆购置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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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可以申请退车辆购置税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1-05

答: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在2021年1月1日后可以继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申请退还已缴税款,税务机关继续依据《免税图册》及相关资料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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