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务局:纳税人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在哪里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税乎网站09-30评论

纳税人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在哪里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日期:2021-06-01

答: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