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务局:印花税法执行后,新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应税凭证名称”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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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执行后,新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应税凭证名称”如何填写?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日期:2022-07-13

咨询时间 2022年7月13日 答复时间 2022年7月13日

咨询标题    

  印花税法执行后,新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的“应税凭证名称”如何填写?

答复内容

  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如:办公桌椅买卖合同。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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