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务局:物业公司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是否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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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是否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日期:2022-09-15

咨询时间 2022年9月14日 答复时间 2022年9月14日

咨询标题    物业公司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是否可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答复内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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