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2018年个人所得税代收手续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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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个人所得税代收手续费返还

留言时间:2020-03-19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麻烦请问,2019年年初因为国地税合并,造成个所税手续费返还业务无法办理,截止到目前,税务局仍未能办理。包括2019年手续费的返还也没有通知。这个是一直顺延了吗?还是我们公司可以直接向省市税务局提交材料就可以。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2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

   四、手续费管理

   2.“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并以此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在年度内扣缴义务终止或代征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手续费申请资料,由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费清算。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规定: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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