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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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04 12:00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沧税函〔2022〕12号

  市政府办公室:

  我局已收悉贵单位传递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1172号建议的交办通知》文件,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读,现提出以下交办意见:

  一、关于“解放思想不深入、观念变革不彻底”

  为切实解决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我局制定了《全市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以“让纳税人缴费人非常满意”为目标,坚持自我检视和问题导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不断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创新性制度措施,推进办税资料有效简化、办税流程有效优化、办税时间有效缩短、涉税宣传有效送达、服务作风有效改进,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使纳税人办税更加舒心、顺心、安心,获得感更强,满意度更高。

  二、关于“对政策理解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

  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提升税务人员政策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沧州市两级税务机关严格落实《沧州市税务系统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第一阶段三年(2020-2022)“星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紧跟涉税事项变化节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抓好基层一线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关于“政策缺乏公开性,政府行为透明度不高”

  通过优化对纳税人的涉税宣传辅导,将税收政策精准推送至纳税人,保证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让纳税人应享尽享。

  一方面加强宣传辅导渠道建设。一是运用好“纳税人学堂”。利用线上和线下“纳税人学堂”,市局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期纳税人培训,县局每月举办一期纳税人培训,加强对纳税人经常性的政策培训辅导。二是运用好互联网技术。依托微信公众号、征纳微信群、钉钉群,对税收新政、网上办税流程等及时更新推送,实现涉税事项宣传全覆盖。三是运用好咨询热线。积极推进12366远程坐席纳税咨询工作,增加坐席人员数量、配齐相关设备,采用自学、请业务科室专家授课、赴省局12366中心交流等形式,提高坐席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运用好骨干力量。有效利用办税服务专家团队、涉税专业服务志愿者、税源管理分局纳税服务联络员等业务骨干力量,进一步强化对纳税人的导税服务。五是通过与市工商联联合组织座谈会,向中小微企业、商会、协会、“专精特新”企业问计问需,辅导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入持久宣传国家鼓励、支持他们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另一方面加强宣传辅导精准性。一是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市、县两级采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随时收集纳税人需求,根据纳税人需求组织分税种、分行业的税收政策宣讲课,增强政策宣传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提升分类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局全面梳理辖区内企业信息,根据行业、规模、信用级别等信息进行有效分类,对有需求的纳税人,通过专题培训、上门辅导等方式精准传递政策,有效帮助企业节省办税准备时间。三是做强宣传产品。改进宣传方式和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将涉税事项在保留纸质宣传的前提下升级为H5宣传,通过税企联络群下发,大幅缩短纳税人学习和掌握涉税政策的时间。

  四、关于“政策执行不力,有些政府部门结构不清晰、流程不确定”

  沧州市税务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各项政策执行到位。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以智慧办税服务厅为核心、智慧服务室为骨干、智慧微厅为末梢的智慧服务网点体系。二是前移征管基础事项,在纳税人依申请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的基础上,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将征管基础事项和依申请事项内部办理环节有序前移到办税服务厅,试行 “受理立即审批”,全过程 “一站式”办结。三是设置“不满意请找我”专席,专责处理疑难复杂事项,“一站式”负责到底。设置纳税人需求管理岗,常态化收集分析纳税人需求,研提应对措施,督促整改提升,回访实施效果。四是规范现场服务标准,升级《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标准化手册》和《税源管理分局(所)纳税服务标准化手册》,为“软服务”划定“硬标准”。五是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业务,让“一次都不用跑”覆盖绝大多数办税缴费场景,让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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