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延期吗
留言时间:2020-05-06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今年收到疫情影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间延期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07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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