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建筑施工企业环保税缴纳问题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建筑施工企业环保税缴纳问题

留言时间:2020-05-16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小区中绿化铺装工程是否需要交纳环保税,哪些工程需要缴纳,哪些工程不需要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河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第1号)规定:

   第十条  施工扬尘按照一般性粉尘确定大气污染物当量值。其应税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施工扬尘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单位税额

   应税大气污染物当量数=排污量÷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

排污量=(扬尘产生系数-扬尘削减系数)×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

   扬尘产生系数、扬尘削减系数详见附件3。

   施工扬尘是指本地区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等粉尘的总称。

   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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