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房地产企业招拍挂取得的土地缴纳耕地占用税吗?如果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土地使用税

留言时间:2020-08-08

咨询对象

河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式是房地产企业,招拍挂取得的土地缴纳耕地占用税吗?如果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4号)规定: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不属于新征用的耕地,纳税人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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