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缴税清单不能给提供

税乎网站09-30评论

个人所得税缴税清单不能给提供

留言时间:2019-01-22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您好,我的社保在北京缴纳,因为工作单位更换原因出现断缴情况,现在进行申请补缴,社保中心要求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税清单,个税申报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这里,现在本地税务部门只给提供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北京社保中心反馈说完税证明上面不能显示就职单位信息,不满足资料要求,因此不能进行补缴操作,请问为何本地税务不能提供个人缴税清单呢?急盼回复,望协助给与解决,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1-23

答复内容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规定:

   一、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具体内容及式样见附件);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0311-12366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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