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04-16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餐饮业现金折让在一张水单上,未开具发票,折让部分是否交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4-17
答复内容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0311-12366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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