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经营所得税减除费用问题

税乎网站09-30评论

经营所得税减除费用问题

留言时间:2020-12-23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你好,请问我单位是个人独资企业12月份税务报到的。

①、4季度申报经营所得税时减除费用按照多少扣除?是5000还是5000*3

②、汇算清缴时减除费用按照多少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 )规定:

  附件: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第8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本年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的合计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规定: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第41行“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填写按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

  (1)第42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金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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