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这个月还可以个人给公司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吗,税率是多少?需要哪些材料?

税乎网站09-30评论

个人代开

留言时间:2020-12-26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请问这个月还可以个人给公司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吗,税率是多少?需要哪些材料?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终暂停办理部分渠道税费征收业务的温馨提示》

   一、暂停办理税费征收业务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29日00:00,全省税务系统将暂停办理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河北税务手机APP申报缴税(费)、代开发票和电子退更免业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业务,办税服务场所银联刷卡缴税业务。其他业务正常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规定:

   一、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在同一窗口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令第691号)规定 :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规定: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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