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饲料产品在生产、流通环节全部免税吗

税乎网站09-30评论

饲料免税环节

留言时间:2021-02-04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饲料产品在生产、流通环节全部免税吗

财税2001第121号对国税发【1999】39号文的一、二进行的修改,2001年8月1日后执行财税第121号文,那么国税发【1999】39号文的三要怎么理解,还有效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0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第三条 本通知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2001年8月1日前免税饲料范围及豆粕的征税问题,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 )全文有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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