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一)中“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指那些?请举例,契税是否属于此相关费用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土增扣除问题

留言时间:2021-03-25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一)中“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指那些?请举例,契税是否属于此相关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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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25

答复内容

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规定: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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