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3-31 12:00
来源:石家庄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陈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在人事制度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第二条个税返还的建议,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在全国人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个人所得税返还事项不属于税款征收,其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权限不在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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