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农村信用社改制后分红个人所得税
日期:2019-01-21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问:请问原农村信用社属于集体性质,向集资农户及员工分红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现在农村信用社已经改制为股份制银行,该部分分红收入是否代征个人所得税?
答: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您所咨询的问题较为复杂属于疑难问题,我们需要向业务处室请示,请留下您的税号、名称和联系方式,如有答复回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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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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