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如何选择的?
日期:2019.4.22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问:新办的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选择时是想采用核定征收要如何申请?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0311-12366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税乎网点评:全国人民群众都关心此问题,纳税人主要想咨询新办企业核定的问题,税务机关采取了太极式回复,没有直面问题。根据我们的了解,各地政策不一,有的地方针对新办企业、一般纳税人都不给核定征收,宽松的地方也有,这些地方就是所谓的税收洼地。如何找到各地的洼地呢?可看各税局官方网站每年6、7月公示信息,藏得较深,一般以电子表格形式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讲解PPT 课程类型:公开课 发布单位:唐山市税务局 讲师:薛辉
留言时间:2022年9月18日 答复时间:2022年9月19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谢晓英)自4月1日起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河北省税务局一手抓政策直达快享,一手抓退税风险防控,持续优化留抵退...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课程类型:公开课 发布单位:承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9号公告讲解 发布时间:2022-06-17 石家庄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