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赠与人是否缴纳印花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赠与人是否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8-19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印花税一般对书立合同双方征收印花税,对于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明文规定对受赠人征收印花税,那么对于赠与人是否征收?不动产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2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三)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规定: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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