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监控设备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监控设备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1-09-01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在厂房上安装的监控设备(安装在厂房上)及监控设备的存储设施(单独存放在机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01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的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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