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若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是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则其他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可以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留言时间:2021-08-28

纳税人所属地

河北

问题内容

若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是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则其他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可以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8-3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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