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税务局:关于加强服务意识改善银行外部经营环境的建议!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531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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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1-03960 主题 政协提案复文公开

发布机构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531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提案字〔2021〕6号 发布时间 2021-05-06

机构 唐山 体裁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53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06 12:00

杨泽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服务意识改善银行外部经营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到企业融资过程中面临以物抵债税费较高的难题,并建议税务部门认真研究、精准施策,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拿出切实可行办法和措施,解决此问题。一直以来,对于金融行业,税务部门始终严格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政策,依法进行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不存在刻意增加企业融资难度的情况。由于税率是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我局只能遵照执行,并无权进行调整,在没有明确纳税豁免的情况下,银行作为法定的纳税主体必须分别就收取抵债资产、处置抵债资产等行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目前我局正在持续推进“银税互动”工作,自2018年新税务机构成立到今年3月底,已为全市9605户纳税人提供45亿元纳税信用贷款,努力解决企业资金需求。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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