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税务局:气膜封闭式煤棚是否属于房产的范畴?是否属于应税房产的范畴?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河北省税务局:气膜封闭式煤棚是否属于房产的范畴?是否属于应税房产的范畴?

日期:2019-11-20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问:我公司煤棚结构:四周是墙体围成,顶上是一层鼓风机吹起来的气膜,主要是为了防止煤灰及粉尘,这样的建筑是否符合房产的定义?如果符合的话,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规定:

一、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河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