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税务局:资产无偿划转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税乎网站09-30评论

资产无偿划转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07-05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如附件所示,全资母子公司之间,资产、债务及员工整体划转,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可否免征增值税?

附件

资产划转1.jpg

资产划转2.jpg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08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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