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类(2022年8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20 14: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能否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三条规定,对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跨境电商在综试区注册,并在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出口信息。
(二)出口货物从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2.湖南省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应在何时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四条规定,跨境电商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实现销售的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首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委托出口的,也可以由受托方代为申报免税。
3.湖南省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兼营增值税征税及免税项目的,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五条规定,跨境电商兼营增值税征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与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4.法律援助人员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文件实施前已缴纳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第五条规定,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所得税类(2022年8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20 14: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法律援助人员取得法律援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文件规定:“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
五、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征收管理类(2022年8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20 14: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电子商务企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一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湖南省范围内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
2.《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中的“跨境电商”如何定义?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第二条规定,跨境电商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3.《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何时对我国生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对我国生效并对部分税收协定开始适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22年5月25日向《公约》保存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交存了《公约》核准书。根据《公约》第三十四条(生效)第二款的规定,《公约》将于2022年9月1日对我国生效。
4.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援助人员获得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规定中的“法律援助机构”具体指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本公告所称法律援助机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群团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按照本公告规定为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免税申报,并将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司法行政部门。
其他税费类(2022年8月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20 14: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年减免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哪一级税务机关核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下放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核准权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的规定,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年减免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核准权限下放至县(市、区)税务局核准,不再报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核准。
……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国家税务总局湘西自治州税务局关于下放房产税困难减免核准权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同时废止。
2.湖南省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规定:“一、应税合同按季申报缴纳,不经常书立应税合同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次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按次申报缴纳,经常书立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三、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年申报缴纳。”
3.2022年湖南省三项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是否有调整?
答: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28号)第一条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2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4.2022年湖南省三项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否有调整?
答: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28号)第二条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931元/月,下限调整为358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5.2022年湖南省三项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和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后有效期为多久?
答: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28号)的规定,2022年职工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和缴费基数上下限等有关事项的规定从2022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
湖南省税务登记基本信息查询 日期:2020.12.6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一般纳税人查询 日期:2020.12.6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您好,本公司是以稻谷为原料进行粮食加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近日收到国家储备粮库出售的稻谷一批,并由对方开具税率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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