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税务局:房产税的缴纳

税乎网站09-30评论

房产税的缴纳

留言时间:2019-09-09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政府单位无偿提供办公楼给其他公司使用,没得租金, 没得相关合同,需要缴纳房产税吗?由哪方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0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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