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税务局:将我个人名下1套房子(110平方)转移到父母名下,本人户口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里。本人名下在长沙有两套

税乎网站09-30评论

将我个人名下1套房子(110平方)转移到父母名下,本人户口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里。本人名下在长沙有两套

留言时间:2020-03-02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本人个人名下在长沙有两套住宅,现拟将我个人名下1套房子(110平方)转移到父母名下,本人户口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里。父母有长沙购房资格,目前名下无住宅。拟转移不动产权已满四年。请问交易过户和赠与过户两种方式,(1)在本次转移中的税收有何区别?分别要交哪些税,税率多少?(2)本次转移采用交易过户方式,该房产在下次交易(采用交易过户方式、满5年后)税费如何?(3)本次转移采用赠与过户方式,该房产在下次交易(采用交易过户方式、满5年后)税费如何?  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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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04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交易转让房产的话,卖方:增值税5%、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个人所得税20%、印花税按照财税

〔2008〕137号第二条免征;买方:契税税率4%,根据财税〔2016〕23号减按1.5%征收;

赠与转让房产的话,直系亲属赠与,转让方按照财税〔2016〕36号附件3免征增值税,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财税[2009]78号第一条免征个人所得税,受让方需要交纳契税4%,印花税万分之五,按照湘财税(2019)2号减半征收;

本次转让方式对以后交易的计税方式没有影响。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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