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的涉税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2020-02-27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您好,我公司与**二环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科学城管委会三方于2018年签订《二环路企业单位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该协议内容其中注明有:我公司在**7号的二环路道路红线内的11亩土地及地上设施、设备、房屋等搬迁及交付需在2018年6月完成(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二环路道路红线外将近30亩土地由**科学城置换收储,如**科学城供应不了合适土地时,公司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公司在道路红线外的房屋、设施、设备等拆迁补偿费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补偿款由**科学城管委会支付。红线外的30亩左右的土地及地方建筑特等,公司经与**科学城管委会协商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经评估公司财评价值后,于2019年12月底与对方签订补偿协议,该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土地等交付。该30亩土地按市政府安排于2020年1月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由**科学城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竞得(该研究院为国有独资公司),且该公司竞得价与补偿协议中土地补偿价一致。我想咨询下几个问题:1、针对2018年出让的10亩左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补偿款,是否可以与红线外30亩土地及地方建筑物一起做所得税汇算清缴;2、针对2018年出让的10亩左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行为是否只要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均可免交;3、道路红线外的3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是否可以参照红线内的补偿性质,均为公益性搬迁或政策性搬迁行为?4、针对这块共40亩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补偿款,是在2019年做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是在2020年做所得税汇算清缴?5、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停交,是从协议签订之日次月还是交付之日次日停交呢?以上5个问题麻烦帮解答,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28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您所咨询的问题有待与您进一步确认,请您直接拨打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答:用人单位初次登陆客户端,初始申报密码为任一单位编号后6位;代收单位初次登陆客户端,初始申报密码为纳税人识别号后6位。验证通过进入系统后,如...
湖南省欠税公告查询 日期:2020.12.6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日期:2020.12.6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登记基本信息查询 日期:2020.12.6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一般纳税人查询 日期:2020.12.6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