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税务局:关于支持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资源行业企业发展的建议!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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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1-07 17: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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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岳税函〔2019〕63号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任伯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资源行业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石道同志高度重视,责成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研究,并由主管货物和劳务税的李森岩副局长牵头,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出发,研究解决这一问题。

二、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汨罗市税务局多次对接并讨论研究,提出两种解决方案:第一,继续允许纳税人自制凭证入账,所得税查账征收;第二,允许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一定额度的废旧物资收购发票,所得税查账征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精神,从上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手中收购废旧物资,应当取得发票。只有从城乡居民手中收购的、小额零星的废旧物资才可以开具收购发票或者采取自制凭证入账。要解决好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大额开具收购发票问题,目前还具有较大政策风险。

三、为了尽快解决好问题,参考周边地区的一些具体做法,我局积极寻求上级政策支持。5月中旬,我局李森岩副局长带领货物和劳务税科、汨罗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等专程前往省税务局汇报,省税务局副局长王建平、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凌奇认真听取了情况汇报,表达了支持汨罗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省税务局领导要求,进一步了解情况,在防范执法风险的同时,妥善解决汨罗循环经济发展问题。

四、按照省税务局要求,我局李森岩副局长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并于5月下旬带领所得税科、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人,赴汨罗召开再生资源行业纳税人座谈会,明确提出针对目前行业现状,可以允许纳税人继续采取自制凭证入账,所得税采取查账征收模式。同时继续向省税务局寻求政策支持,尽可能满足纳税人购进的开票需求,减少外地模式对汨罗再生资源发展的冲击。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    

2019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联 系 人:罗玮

联系电话:139730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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