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所得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操作指引来啦!
江苏税务 2022-05-19 17:57 发表于江苏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正在进行中,如果居民个人取得了境外所得,该如何申报呢?今天,苏小税为您准备了境外所得WEB端的申报操作指引,帮您轻松线上办理。
案例
居民个人张先生2021年度同时在中国境内以及A、B国任职,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30万元,已预缴个人所得税1.6万元;在A国工作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0万元,在A国纳税2.4万;在B国取得利息收入2万元,缴纳所得税0.3万元。假设张先生无其他所得,可扣除的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4万元、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无其他扣除。那么张先生应该如何申报呢?
我们首先来看下计算过程。
01、计算张先生2021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1、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来源于境内工资薪金收入额+来源于A国工资薪金收入额-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300000+200000-60000-40000-36000=364000(元)
2、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64000*25%-31920=59080(元)
02、计算张先生2021年度取得的分类所得应纳税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000*0.2=4000(元)
03、计算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
根据《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第三条规定,居民个人境外所得抵免限额具体计算方法为:
(1)A国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59080*200000/(200000+300000)=23632(元)
(2)B国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源于该国(地区)其他分类所得×20%=20000*0.2=4000(元)
04、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境外所得的本年抵免额
(1)在A国纳税24000元,大于抵免限额23632元,按照孰低原则,张先生2021年度来源于A国的境外所得可以抵免23632元,尚未抵免完毕的368元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内在申报从A国取得的境外所得时结转抵免。
(2)在B国纳税3000元,低于抵免限额4000元,按照孰低原则,张先生在2021年度来源于B国的境外所得可以抵免3000元,差额部分需补交税金。
05、计算应补(退)税额
张先生应在取得境外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故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一并进行境外所得抵免,张先生当年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境内和境外所得已在境内缴纳税额-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59080+4000-16000-23632-3000=20448(元)
接下来,我们来看下WEB端的操作流程
一、进入申报: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
2.在首页中点击【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或者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选择【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3.选择申报年度2021年,点击【确定】。
阅读申报须知后,点击【进入申报】
二、完成申报表填写:
1.确认个人基础信息
2.填报综合所得计税信息
(1)填报综合所得收入
此案例需填报境内收入300000元,境外收入200000元。其中,境内四项综合所得,可以查询归集的预缴数据并将金额带入主表;而境外收入,需要手工填写。
(2)填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
此案例涉及减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4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36000元。
(3)系统会自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填报其他项目所得计税信息
填写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偶然所得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的对应栏次。此案例需填报利息收入20000元。
4.税款计算
系统根据收入和税前扣除信息,计算出应纳税额,即纳税人当年需要缴纳的税款,如纳税人存在减免项目,可在该步新增,汇总得出应补缴或者可以退还的税款。
(1) 应纳税额合计=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其他项目所得应纳税额
(2) 减免税额为符合享受条件的减免税额合计金额,点击修改后可以填写附表
(3) 已缴税额(境内),填写已缴税额(境内)、境外所得境内支付部分已缴税额、境外所得境外支付部分预缴税额
(4)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默认为0,点击修改后进入可进入附表填写
第一步,填写本年度各国可抵免明细
第二步,完成本期实际可抵免额计算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前年度结转抵免额、本年境外已纳税额、本年抵免额(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可结转以后年度抵免额等栏次
第三步,资料上传
请上传资料:境外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纳税记录等纳税凭证复印件;无法提供纳税凭证的,可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者缴税通知书)及对应的银行缴款凭证;两者必须选择其一上传(复印件及对应的翻译件)。
(5)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
系统会自动计算,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
提交申报后,如需补税,请点击【立即缴款】完成税款缴纳。
如可退税,请点击【申请退税】。
如需查看申报记录,可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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