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兄弟两个,老大单身且植物人,名下无任何资产,老二能享受2000的赡养父母专项扣除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个税中多子女赡养父母问题

留言时间:2021-10-27

纳税人所属地

江苏

问题内容

兄弟两个,老大单身且植物人,名下无任何资产,老二能享受2000的赡养父母专项扣除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0-29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不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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