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税收优惠之二十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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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税务局:税收优惠之二十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日期:2019.4.17

二十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摘自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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