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税务局:利润分配事项
日期:2019.7.17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问:请问,我司是苏州的外商投资企业,要向境外母公司(100%股权)分配部分利润,具体怎么操作,需要哪些资料?急,盼电话回复,谢谢
答:您好!1、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应提供资料 法定源泉扣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一式三份);
(2)《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和《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以及其他协定资料,详见《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第七、第八条。(首次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时提供);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2、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税务备案需报送:
1.《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一式三份);
2.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注: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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