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照什么面积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
发布时间:2022-11-14 13: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政策执行期限问题 日期:2019-10-22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的规定:关于无租使用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的规定: 一、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第三条的规定: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