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嗨购“五五”,这些关于满减优惠、只换不修、退换货的热点问答不容错过!
上海税务 浦东税务 2022-09-16 16:55 发表于上海
12366热点梳理问答来啦
“五五购物节”中,商家举办了各类促销主题活动。近日,12366热线收到很多纳税人咨询商业折扣如何开具发票、确定销售额等问题,如满减优惠如何开具发票?货物只换不修如何确定销售额?商家承诺退换货又该如何处理销项税额?别着急,申税小微这就为您一一解答!
1.最近为了吸引新老顾客消费,我们店铺举办了“满300减30元”,“两件9折”优惠活动,请问这样的销售方式该如何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您所描述的“满减”和“打折”都属于商业折扣,均可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收入。销售发票可以直接开具折后金额也可以在发票上分别列示原价和折扣金额,但要注意一定要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如果仅仅在备注栏注明的话,折扣额是不可以冲减销售额的。
2.我是一家专营电器销售的商户,为让消费者买得放心,我们承诺商品如有质量问题只换不修,请问这样该如何确定销售额?
答:您所描述的销售方式为以旧换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3.我公司在销售产品时,因质量问题被退换货,请问我公司的销项税额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
根据相关操作规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处理,具体可在通过实名认证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
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
根据《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实行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沪财发〔2020〕1号】第一条的规定: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
上海税务: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相关操作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 : 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