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缓缴期间是否加收滞纳金?
发布时间:2022-10-17 10:49 来源 : 上海税务
留言时间:2022-10-14 16:01
留言标题:水土保持补偿费缓缴期间是否加收滞纳金?
留言内容:水土保持补偿费缓缴期间是否加收滞纳金?
答复时间:2022-10-17 10:49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2022年第29号)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不收滞纳金。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
根据相关操作规定,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处理,具体可在通过实名认证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
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
根据《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实行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沪财发〔2020〕1号】第一条的规定: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
上海税务: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相关操作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 : 上海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