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房屋赠与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2-10-12 10:10: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答:目前我市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主要有微信代开、办税服务厅代开以及房屋租赁中心代开三种渠道。 渠道一、微信代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附用户手册) 发布时间:2020-11-03 09:5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已实名的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如何绑定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在“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没有带出名下企业,无法绑定该如何处理? 答...
1、新办纳税人可否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何申请? 答:当前,我市有需要的纳税人都可以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您为新办纳税人,可按如...
01、对深圳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有何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