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为全球税收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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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球税收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2022年09月19日中国税务报  版次:05        作者:廖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步履不停,经济潜力持续释放,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力始终强劲,共建“一带一路”进展和成果远超预期,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

十年来,我国税务部门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致力于推进构建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助力“引进来”“走出去”,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治理,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为全球税收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这十年,中国税收协定网络不断拓展。截至目前,我国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2个国家(地区),基本涵盖了我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以及来华投资主要国家(地区),为跨境纳税人避免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降低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促进我国与协定对方国家(地区)之间的投资与经贸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协定框架下,与有关辖区税务主管当局开展相互协商,为纳税人消除重复征税约283亿元,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这十年,税务部门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不断升级。针对我国对外投资主要国家(地区)共发布104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成为对外投资税收服务的拳头产品,极大方便了“走出去”企业了解东道国税收政策。发布并修订涵盖99个具体涉税事项的《“走出去”税收指引》,为“走出去”纳税人提供权威税收制度索引,帮助其规避境外投资税收风险。全国税务系统年均举办宣传辅导活动超千场次,介绍相关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举措,有效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防范税收风险。

这十年,“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不断深化。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逐步构建起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合作平台。2019年4月,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正式建立合作机制。目前,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朋友圈”不断扩大,影响力不断提升。合作机制已成功举办包括第二届论坛在内的4场高级别会议、10场工作层业务研讨会、20余场专题会议,邀请相关方围绕税收征管信息化、税收争议解决、税收协定等热点议题开展交流,为各方互学互鉴、沟通合作搭建务实有效平台。2022年,合作机制入选《国际税收评论》“2021-2022年度全球税收前50”名单,是全球唯一入选的税收合作平台。

这十年,中国在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不断增强。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启动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向OECD提交立场文件50多份、意见千余条,为该项目成果的顺利完成做出了实质性贡献。至此,在税收领域,中国从国际规则被动的执行者、跟随者,逐渐发展成为国际规则主动的参与者、制定者。2021年,中国加入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多边共识。作为共识的推动者,中国财税部门积极通过多边协商解决全球共同问题,并妥善维护中国税收利益,向世界展现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同时,税务总局积极参与《OECD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转让定价指南》和《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实用手册》修订工作,将中国观点融入到国际规则的修订中。参与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全球论坛,推动实施《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这十年,国际税收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我国税务部门共与18个重点国家(地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2013年我国积极推动召开首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开启了金砖国家间税收合作新征程。2016年,承办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大会,会议期间签署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及达成合作意向11 个,被时任FTA主席爱德华·楚普誉为“FTA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大会”。2017年,主办第五届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签署金砖税务合作的第一份机制性文件——《金砖国家税务合作备忘录》,首次以官方文件将金砖国家税收领域合作上升至制度层面。2018年,主办第4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2019年,第49届年会决定改名为亚洲—大洋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英文缩写不变),各成员就分享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先进做法、探索合作开展能力建设项目等内容达成重要共识。尽管近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世界经济发展面临巨大挑战,我国税务部门依然通过信函、电话、视频等方式保持与多国税务部门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立场协调、经验分享。2020年以来,线上参加各类双边会谈、国际会议共50余次,其中税务总局领导出席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FTA指导委员会会议和第50届亚洲—大洋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并在会上介绍了我国税务部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经验做法和税收征管改革进展,为应对疫情冲击,促进全球经济复苏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十年,外派税务人员工作不断突破。我国税务部门共向我驻外使领馆、国际组织和国外大学派出110名税务干部,首次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派出人员,推动向OECD派驻人员名额由1人增至3人,国际组织派驻渠道和规模实现新突破。外派人员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前哨”优势,配合国内税收中心工作完成多项专题调研,为借鉴更多有益国际经验增添新渠道。

我国已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税收治理,发出更加铿锵有力的“中国声音”,贡献更加完善有益的“中国方案”,为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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