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税务: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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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 2022-08-09  08 : 11 来源 : 铜陵税务

市工商业联合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民营企业税收政策支持的建议”(10-1-6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中的企业给予货物、劳务等直接捐赠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直接扣除”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根据以上规定,你们提出的这一建议暂时还不能实现。鉴于“万企兴万村”行动是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是符合国家大政方针的一项公益活动,我们将积极向上提出此项政策建议。

市税务部门将积极落实最新出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纳税人税收政策享受面100%,有力支持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

二、关于“民营企业在‘万企兴万村’行动中进行农业、旅游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等帮扶项目,可参照招商引资企业政策给予一定财政返还,支持帮助项目更好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民营企业在“万企兴万村”行动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民营企业信息灵通、机制灵活、带动农民就业和农村发展中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级财政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涉企扶持相关政策,涵盖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业、工业转型等,每年市财政安排资金约4亿元,县区财政也同步按一定比例予以资金配套;同时市财政预算每年还安排乡村振兴资金1.1亿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约160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巩固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市财政鼓励只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和乡村振兴中的相关项目可积极申报市县区财政相关扶持政策,同时市财政也将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在今后部门制定扶持政策时,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便于更好地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支持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感谢你们对财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铜陵市税务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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