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泉州***玩具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17时16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关于泉州锦信玩具有限公司有关税务事项的公告
泉州锦信玩具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598611522588):
我局于2022年7月25日作出泉税稽处〔2022〕9001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因你公司失去联系,致使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税务处理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纸质文书可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52号税务大楼1007室)领取。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8月4日
联系人:黄双全、黄秋容
联系电话:0595-22115360
税务机关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52号税务大楼1007室
4350500012090112
泉税稽处〔2022〕9001号
关于泉州锦信玩具有限公司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泉州锦信玩具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350598611522588)
我局依法于2009年09月11日至2018年9月18日对你公司(地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7号)2006年01月01日至2009年05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泉州锦信玩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为610万元,法人代表为林积锁,经营地址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7号,企业类型为(港澳台商)独资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塑料玩具、树脂工艺、毛线玩具、木制玩具、小件木制品、塑料制品、童鞋及毛线布小制品,主管税务机关为泉州市地方税务局清濛分局,稽查所属期间为2006年01月01日至2009年5月31日,共申报税款497435.82元,地方教育费附加61386.43元,无享受减免税情况。
二、违法事实及证据
(一)违法事实
1.营业税
你公司2006年度取得房租收入22400元,应缴营业税-租赁业1120元,已缴91.6元,少缴1028.4元。
(22400×5%-91.6=1028.4)
你公司2007年度取得房租收入57600元,应缴已缴营业税-租赁业2880元。
(57600×5%-2880=0)
你公司2008年度1-6月取得房租收入28800元,应缴已缴营业税-租赁业1440元。
(28800×5%-1440=0)
你公司2008年9月签订清濛厂房出售合同,合同金额1700万元。你公司截止2008年12月收到售房款1200万元,2009年1月收到售房款500万元。你公司2008年度应缴营业税-销售不动产600000元,已缴485000元,少缴115000元。
(12000000×5%-485000=115000)
你公司2009年1-5月应缴未缴营业税-销售不动产250000元。
(5000000×5%=250000)
以上合计少缴营业税-租赁业1028.4元、营业税-销售不动产365000元。
(115000+250000=365000)
2.地方教育附加
你公司2006年度已缴增值税252.27元,免抵税额2257881.33元,应缴地方教育附加22581.34元,已缴23208.31元,多缴626.97元。
((252.27+2257881.33)×1%-23208.31=-626.97)
你公司2006年度取得房租收入22400元,应缴营业税1120元,应缴地方教育附加11.2元,已缴0.92元,少缴10.28元。
(1120×1%-0.92=10.28)
你公司2007年度已缴增值税205657.91元,免抵税额3823031.06元,应缴地方教育附加40286.89元,已缴33363.87元,少缴6923.02元。
((205657.91+3823031.06)×1%-33363.87=6923.02)
你公司2007年度取得房租收入57600元,应缴营业税2880元,应缴已缴地方教育附加28.8元.
(2880×1%-28.8=0)
你公司2008年1-5月已缴增值税0元,免抵税额307121.2元,应缴地方教育附加3071.21元,已缴4770.13元,多缴1698.92元。
(307121.2×1%-4770.13=-1698.92)
你公司2008年1-6月取得房租收入28800元,应缴营业税1440元,应缴已缴地方教育附加14.4元。
(1440×1%-14.4=0)
你公司2008年9月签订清濛厂房出售合同,合同金额1700万元。你公司截止2008年12月收到售房款1200万元,2009年1月收到售房款500万元。你公司2008年度应缴营业税—销售不动产600000元,应缴地方教育附加6000元,已缴4850元,少缴1150元。你公司2009年度应缴营业税—销售不动产250000元,应缴未缴地方教育附加2500元。
(600000×1%-4850=1150;250000×1%-0=2500)
以上合计少缴地方教育附加8257.41元。
(-626.97+10.28+6923.02-1698.92+3650=8257.41)
3.印花税
(1)印花税—购销合同
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你公司2006-2008年度的印花税—购销合同按销售收入的120%计征。
你公司2006年度取得销售收入27990026.11元,应缴印花税—购销合同10076.41元,已缴11222.64元,多缴1146.23元。
(27990026.11×120%×0.03%-11222.64=-1146.23)
你公司2007年度取得销售收入38589590.14元,应缴印花税—购销合同13892.25元,已缴12716.99元,少缴1175.3元。
(38589590.14×120%×0.03%-12716.99=1175.3,四舍五入到角)
你公司2008年1-6月取得销售收入7489959.71,应缴已缴印花税—购销合同2696.4元。
(7489959.71×120%×0.03%-2696.4=0)
(2)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
你公司2006年度签订租赁合同2份,合同金额28800元,应缴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28.8元,已缴1.83元,少缴26.97元。
(28800×0.1%-1.83=26.97)
你公司2007年度签订租赁合同2份,合同金额57600元,应缴已缴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57.6元。
(57600×0.1%-57.6=0)
你公司2008年度多缴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28.8元。
(3)印花税——资金账簿
你公司2006年度实收资本增加3950681.45元,应缴未缴印花税—资金账簿1975.34元。
(3950681.45×0.05%-0=1975.34)
(4)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
你公司2008年9月签订清濛厂房出售合同一份,合同金额1700万元,应缴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8500元,已缴4850元,少缴3650元。
(17000000×0.05%-4850=3650)
以上合计少缴印花税—资金账簿856.1元(1975.34+26.97-1146.23=856.1,四舍五入到角)、印花税—购销合同1175.3元、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3621.2元(3650-28.8=3621.2)。
4.城市房地产税
你公司2006年年初房产净值4861547.08元,自用房产比率99.49%,应缴城市房地产税—从价58041.04元,已缴49028.88元,少缴9012.16元。
(4861547.08×99.49%×1.2%-49028.88=9012.16)
你公司2006年度取得房租收入22400元,应缴城市房地产税—从租2688元,已缴219.84元,少缴2468.16元。
(22400×12%-219.84=2468.16)
你公司2007年年初房产净值4608999.28元,自用房产比率98.68%,应缴城市房地产税—从价54577.93元,已缴49766.9元,少缴4811.03元。
(4608999.28×98.68%×1.2%-49766.9=4811.03)
你公司2007年度取得房租收入57600元,应缴未缴城市房地产税—从租6912元。
(57600×12%-0=6912)
你公司2008年年初房产净值4356451.48元,该房产2008年9月出售,自用房产比率99.12%,2008年1-9月应缴城市房地产税—从价38863.03元,已缴47562.74元,多缴8699.71元。
(4356451.48×99.12%×1.2%×9/12-47562.74=-8699.71)
你公司2008年1-6月取得房租收入28800元,应缴未缴城市房地产税—从租3456元。
(28800×12%-0=3456)
以上合计少缴2006-2007年度的城市房地产税——从价8579.48元,少缴2006-2007年度的城市房地产税——从租9380.16元。
(9012.16+4811.03-8699.71+3456=8579.48;2468.16+6912=9380.16)
5.城镇土地使用税
你公司应税土地面积6814.8平方米,单位税额6元/平方米。
你公司2007年度应缴已缴城镇土地使用税40888.8元。
(6814.8×6-40888.8=0)
你公司2008年1-9月应缴城镇土地使用税30666.6元,已缴40888.8元,多缴10222.2元。
(6814.8×6×9/12-40888.8=10222.2)
以上合计多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222.2元。
6.土地增值税
你公司2008年9月出售清濛厂房土地,价格17000000元,扣除项目金额12435049.4元(其中:土地成本973920元、旧房重置成本10568564元、契税25565.4元、营业税850000元、地方教育附加8500元、印花税8500元),增值额4564950.6元,应缴土地增值税1369485.18元,已缴97000元,少缴1272485.18元。((17000000-12435049.4)×30%-97000=1272485.18)
7.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你公司2008年9月出售清濛厂房土地取得收入1700万元,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3950元、教育费附加14550元。由于你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因此其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3950元、教育费附加14550元系多缴。
(二)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你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等复印件;2.泉州市地方税务局清濛分局出具的《涉税事项确认表》;3.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核定文书、明细账、财务报表、申报表等复印件;4.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转让合同等复印件。
三、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36号)第一、二、四、五、九、十二、十三条规定,向你公司追缴少缴的营业税-租赁业1028.4元、营业税-销售不动产365000元。
(二)依照《福建省地方教育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闽财税[2002]7号)第二、三、五、六条规定,向你公司追缴少缴的地方教育附加8257.41元。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二、三、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规定,向你公司追缴少缴的印花税-资金账簿856.1元、印花税-购销合同1175.3元、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3621.2元。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二、三、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公司追缴少缴的(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政务院政财字第133号令)第三、八条、《福建省城市房地产税稽征办法》第十四条、《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涉外房产税征税范围问题的批复》(闽政[1999]文219号)、《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施日期的通告》(政务院财经委员会1995年12月31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三资企业和外籍人员房产税税率问题的通知》(闽财税政[1997]026号)规定,向你公司追缴少缴的城市房地产税-从价8579.48元,城市房地产税-从租9380.16元。(备注:按照省局闽地税函〔2010〕111号第三(三)3点规定,稽查查补的原城市房地产税按房产税入库。)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三、四、五、六、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八条、《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向你公司追缴少缴的土地增值税1272485.18元。
(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你公司多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0222.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3950元,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抵)退。
(七)你公司多缴的教育费附加14550元,由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处理。
(八)由于主管税务机关未明确你公司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期限,因此对你公司少缴的土地增值税免于加收滞纳金。
(九)滞纳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少缴的税款389640.64元【其中:城市房地产税17959.64元、印花税-资金账簿856.1元、印花税-购销合同1175.3元、营业税-租赁业1028.4元、营业税-销售不动产365000元,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3621.2元】,除追缴以上少缴的税款外,对少缴税款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你公司系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原国税部门管征,实施查账征收。现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你公司位于惠安的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户,位于清濛开发区的纳税人状态为注销,稽查人员无法联系你公司人员提供相关的账簿、凭证,无法准确核查检查年度涉及的相关成本、费用,因此稽查组暂无法对其企业所得税进行处理。建议该企业所得税问题留待取得相关成本费用帐证资料后再另案处理。
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安县税务局将上述应缴税费1670383.23元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四、告知事项
(一)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逾期不缴纳税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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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020年10月31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成功,成交价为14295750元人民币,现买受方要求开具发票并申报缴税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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