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工业用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257930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304***793
法定代表人: 潘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682********327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佛税一稽 罚 〔2022〕 49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19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383份,其中有24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中货物明细内容与实际交易货物不一致(票面总金额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规定,你单位构成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六条及附件《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5项规定,你单位2019年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合计247份,违法程度严重,但没有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处以罚款10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4-24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2490P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600MB2D02490P
地方编码: 440600
备注: 440600
处罚内容: 你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及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税款的行为属虚假纳税申报,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没有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且做税...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
通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现责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2020年8月3日至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