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市***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T2M87T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5***M87
法定代表人: 柯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0582********042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汕头税稽 罚 〔2022〕 1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2020年至2022年3月将货物寄放在各大超市专柜销售给个人,以现金形式收取销售收入,未按规定入账和开具发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各税费。2020年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813.56元,2021年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99,200.45元,2022年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32,295.49元,合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92,309.5元,少计销项税额142,000.23元,经将前述销项税额还原至税款所属期进行计算,你单位2022年3月少缴增值税税款2,181.1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6.34元,税款所属期2022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应为0元,你单位申请留抵退税金额为139,819.12 元,造成骗取留抵退税139,819.12元。以上应追缴增值税税款142,000.23元(2,181.11+139,819.12=142,000.23),城市维护建设税76.34元(2,181.11*7%=76.34),合计142,076.57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单位销售货物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对你单位骗取留抵退税和少缴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的偷税行为,处以骗取留抵退税和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142,076.57元。
罚款金额(万元): 14.20765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6-1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500MB2D016073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500MB2D016073
地方编码: 440511
处罚内容: 你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及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税款的行为属虚假纳税申报,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没有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且做税...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
通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现责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2020年8月3日至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