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开关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8093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690***093
法定代表人: 李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39005********003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税稽 罚 〔2022〕 70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公司是一户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6月成立,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是李卫东,经营地址位于东莞市***号,经营范围为产销:电器开关、指示灯、保险丝座、插头、插座、五金零件、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根据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及有关案情资料,你公司涉嫌接受揭西县德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检查,发现你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票面金额8%的手续费,取得揭西县德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发票代码为4400153130,发票号码为57625146至57625151,金额合计599,487.18元,税额合计101,912.82元,价税合计为701,400元,货物名称:聚丙烯。 根据原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协查编号644522200170011号)证实,上述6份发票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法不得抵扣进项税款。你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6月持上述6份发票到原东莞市国家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抵扣进项税款,并于2017年3月、6月对上述税款作进项转出,转出税款合计101,912.82元,但未对相应的附加税费进行补缴。上述6份发票所涉及的成本已列支,你公司未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补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列支成本的行为是偷税,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165,365.44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5,095.64元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上述需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处百分之五十的罚款85,230.55元。
罚款金额(万元): 8.52305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7-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D052458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D052458
地方编码: 441900
处罚内容: 你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及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税款的行为属虚假纳税申报,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处少缴增值...
违法事实: 你公司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利用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没有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且做税...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
通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现责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2020年8月3日至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